(2024年8月28日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) 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海峡两岸茶业交流协会(以下简称“本协会”)内部管理,规范决策行为,提高决策水平,防范决策风险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团体管理规定,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“三重一大”事项,是指重大决策、重要人事任免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。
第三条 本协会在处理“三重一大”事项时,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,实行集体讨论决定,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。
第二章 决策程序
第四条 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:
(一)本协会发展战略规划;
(二)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;
(三)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等重要会议的决议事项;
(四)其他涉及本协会长远发展和会员利益的重大事项。
第五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:
(一)本协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;
(二)本协会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;
(三)本协会荣誉职务的授予。
第六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包括但不限于:
(一)本协会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、实施和管理;
(二)本协会重大合作项目的谈判、签约和执行;
(三)本协会重大活动的策划和组织。
第七条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:
(一)本协会年度预算和决算;
(二)本协会大额资金的使用和调配;
(三)本协会对外捐赠和赞助事项。
第八条 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的决策程序:
(一)提案:由本协会相关负责人或部门提出决策事项提案;
(二)审议:提案经秘书处审核后,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;
(三)讨论: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上,提案人应详细说明事项内容、背景、必要性及可能的风险和影响;
(四)表决:与会理事或常务理事应充分讨论,并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决策;
(五)决定:根据表决结果,形成会议决议;
(六)执行:由秘书处或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,并定期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执行情况;
(七)监督: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应加强对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。
第三章 决策责任
第九条 本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成员在决策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制度,对决策失误承担相应责任。
第十条 本协会应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,对违反决策程序、造成重大损失的,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2024年8月28日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后起实施。
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本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海峡两岸茶业交流协会
2024年8月28日 |